民营经济是城区经济的重要支柱,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是城区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对策思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营经济迅速发展。据调查,截止2003年10月,武汉市武昌区现有个体工商户14853户,从业人员39713人;私营企业2669户,从业人员23278人。从近五年情况看,全区民营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1999年至2003年10月,全区个体户增长20%,从业人员增长52%,注册资金从15613万元增至34866万元,增长123%,个体户注册资金户平1.26万元增至2.22万元。私营企业增长102%,从业人员增长83%,注册资本从67908万元增至175349万元,增长158%。据区国、地两个税务分局统计:民营企业在武昌交纳国税1999年为8245万元,2002年为9599万元,年均递增16.2%;交纳地税1999年为6062.14万元,2002年为23057.6万元,年均递增56.69%。

  近几年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显现阶段性特点。一是从业领域日趋拓宽。到2002年底,与2000年比,个体工商户制造业达875户,增长11%;建筑业达60户,增长42%;交通运输业达254户,增长26%;批发和零售贸易6055户,下降27%;餐饮业达3390户,增长103%;社会服务业2260户,下降0.9%;其它行业320户,增长0.1%。私营企业情况:至2002年底,与2000年比,制造业达165户,增长54%,建筑业79户,增长125%;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1764户,增长54%;社会服务业418户,增长19%。二是发展速度逐年加快。私营企业1999年1320户,2000年1708户,2001年2126户,2002年2426户,2003年至10月2669户。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1999年917户,2000年1200户,2001年1454户,2002年1685户,2003年至10月1711户。注册资本在101万-500万元以内的:1999年115户,2000年143户,2001年224户,2002年249户,2003年至10月326户。这两组统计数据说明,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逐年攀高。三是对经济社会贡献较大。一批利税大户迅速崛起。像金龙客车、联想、星王城开综合开发、博奇汽车装饰、鹏程、中联大药房、三五醇、亢龙太子、艳阳天、湖锦酒店等,2003年截至10月,纳税均在150万元以上。受市、区有关政策的引导和激励,民营企业成为吸纳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主渠道。截至2003年10月,民营企业、个体户从业人员共计62991人。民营经济的发展确实为我区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四是规模发展已见雏型。通过招商引资、开放开发,我区民营经济从小打小闹逐步走向规模发展。餐饮业形成了彭刘杨路、丽江路两条美食街,首义园将建成武汉的“城隍庙”;建材装饰业建成了小东门、徐家棚武威两个大型超市,占领江南市场;商贸业引进了美国的普尔斯马特、英国的百安居、法国的家乐福、温州的明日集团,昔日萧条的中北路和失去繁华的解放路将焕发新的生机;制造业以都市工业园为平台,企业纷纷进驻,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板块;房地产业开发了蓝湾俊园、江南明珠、地球村、丽江城、东龙花园等多处高档小区,加快了旧城改造,改善了人民居住条件;汽车销售与修理业将建成沙湖汽车城,开设与国际接轨众多的汽车品牌4S店,今年有7家开业,突出了新的经济增长亮点。目前区委、区政府正在规划筹建以中南路、中北路为中轴的500强总部区,前景令人欣喜。

  如果全面分析,特别与沿海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相比,我区民营经济尚有很大差距。浙江从资源小省成长为经济大省,连续20多年保持年均13%增速迅猛发展。民营经济在浙江已超过了“半壁江山”,2002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70%左右,税收收入占60.5%。“浙江经济现象”已广为人们关注。在前不久举办的“2004香港·浙江周”活动中,浙江省省长回答记者们的提问,认为浙江经济发展的一个首要原因是浙江较早进行了市场取向的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主体,机制优势明显。我区民营经济发展不足反映在:一是民营企业比重不大。民营企业只占我区企业总数的52.31%,象温州占90%以上。二是民营企业总体水平不高。多数企业还处求生存阶段。二产业起步晚、规模不大;外向型出口企业少,改制企业“改嫁”后还拖着“油瓶”,遗留问题多;家庭式管理还占相当比例;纳税大户国有企业多,民营企业少。三是民营企业竞争力不强。一些企业经营理念、人才技术、设备产品等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现代化市场的需要,全区知名企业、品牌企业比较少,抢占不了市场较大份额。四是民营企业特色不鲜明。如科技型、现代服务业企业占民营企业总数比例不大,未体现武昌民营经济的特色。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任务,同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并以此为契机,结合武昌的实际,进一步理顺思路,加大力度,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如何大力发展武昌的民营经济?根据当前形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特提出十条对策建议:

  一、把发展民营经济的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要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按照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决定》的出台无疑会促进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学习、贯彻《决议》,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首要的是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第一、必须进一步确立民营经济的地位。《决定》确立了民营经济的地位。《决定》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较之十五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重大的理论突破和创新。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认为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不是对立的,是可以统一的;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长期发展的,而时间的长短是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来确定的;承认了非公有制经济中的资本,认为资本可以创造价值;承认了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各种收入,承认的标准是法律,只要是合法收入都是正当收入,不再以劳动的多少来衡量;承认了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各种劳动,劳动的价值以市场的稀缺程度来判断;承认非公有制经济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非公有制企业人士都可以申请入党;承认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地位。从而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

  第二、必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决定》指出,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并提出了具体办法和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强调消除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体制性障碍;要为非公有制企业放开融资渠道,既要有直接融资也要有间接融资;要放开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领域,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进行投资;特别是“大力发展混合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民营经济的有效途径,必将大大加快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加快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的流动和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第三、必须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决定》提出“建立健全产权制度”。这不仅是对公有制企业提出的要求,也是非公有制民营企业的要求。建立归属清晰、产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程序。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必须在自我提升中发展,特别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正确对待财富,要遵守法律、要承担社会责任、不能无视社会公德、不能无视学习。

  二、努力提升民营企业的科技含量。

  武昌是教育大区,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密集。我们要紧紧抓住科教的优势,积极支持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发展,大力创办科技孵化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大院大所周边科技型民营企业比较少,这是与武昌科教密集优势极不相称的。要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加强与大院大所的联系、沟通和合作,鼓励院所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在周边创办和投资民营企业,开发科研成果。科技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或专有技术投资兴办民营科技企业,其成果经专门机构评估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技术成果占企业注册资本比例可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同时政府搭建资金和技术对接平台,每年由科技部门牵头集中组织1-2次,定期向社会、民营企业推介院所发明专利、开发项目、以及合作意向,形成院所领衔、企业投入、政府支持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发展格局,促进我区民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申报科研计划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鼓励民营企业开发自有知识产权;鼓励民营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和硕士实验基地。

  三、突出现代服务业推进民营经济进程。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很多行业加快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开放。通过吸收民间资金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进入,对加快我区基础设施、公有事业的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武昌区是面积较大城区,是省委、省政府的所在地,中央驻汉机构也比较多,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民营经济,政策允许,空间很大,领域较宽。要瞄准这一市场,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旅游、体育等领域的投入,创办各类专业公司,为人民提供便捷服务,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区内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其它领域,要大胆改革,率先引入民间资金投入,为民营经济发展铺路搭桥。

  四、积极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

  近年来,我区相继创办了劲士、凤凰、楚天等有代表性的都市工业园区,共进驻中小民营企业246家,盘活了现有的资产,安置了下岗职工,促进了民营经济发展,增加了财税收入,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我们要更加依托工业园区发展民营经济,支持鼓励中小民营企业发展。要进一步摸清区内资产存量,有条件的尽快创办新的都市工业园区;都市工业园区要尽量吸纳有规模、有潜力、技术新的民营企业入驻,力争一个园区创办一个特色;要逐步改善园区面貌,提升档次,塑造良好的园区形象;要加强园区的管理与协调,规范秩序,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要进一步完善都市工业园政策和配套措施,注入活力。要加快白沙洲地区的连片开发,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和土地资源,打造武昌地区民营企业工业园;要关注楼宇经济的发展,依托写字楼、商住楼引进民营科技型企业,形成集聚效应。同时现有的都市工业园区大都是市属企业资产,要选准时机,充分利用政策,争取市里的支持,采取区、街联合收购的办法,逐步改制,保证都市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五、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

  武昌是武汉市老工业基地之一,国有、集体企业多,资产存量大,一方面说明我们改革的压力大,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大。要把发展的民营经济与深化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更好地结合起来,为民营经济腾出空间,缩短民间资本积累过程,实现民营资本的低成本扩张。积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承包、租赁、合作、合资、参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享受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的优惠政策。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则要加快“国退民进”。当前,要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关注和参入武昌地区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

  六、逐渐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要制订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培育,每年新增一定数量的销售收入过亿元、利税过千万元企业。

  一方面,借鉴国外政府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由区财政投资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中心,专门为民营企业申请贷款提供所必需的信用担保。同时,由财政部门和商业性再保险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再保险机构,为信用担保中心提供再保险。

  另一方面,加强与商业银行联系,为民营企业当好“红娘”。可从区内民营企业中筛选5-10个产品有市场潜力,技术先进的民营企业,向银行推荐,由银行给予重点培植。一旦这些企业有了贷款渠道,很快就能做大做强,成为“龙头”企业。不但企业自身强大,还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积极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建立互助资金和联保制度。通过企业入股、社会筹资和政府支持建立互助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互相担保。目前我们可以选择一个条件好的都市工业园示范先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要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适应结构调整的大趋势,把资本投向高成长性的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去,提高产业的竞争力。鼓励骨干民营企业向高新技术型、集约型和外向型发展。支持中小型民营企业从事专业化生产和特色经营、主动配套大企业、大公司,尽快成长为专业精、有特色、产品新、有市场的“小巨人”企业。

  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广泛宣传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巨大贡献。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学习温州人想当老板、争当老板、艰苦创业的意识和精神。可通过评选10名“最佳创业者”,表彰宣传我区民间创业的典型,努力营造创业光荣,勇于创业,亲商、重商、爱商的良好氛围。评选1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十佳民营企业”,设立民营企业奖励基金,并给予重奖。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中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树立民营经济的良好形象;要让民营企业主在经济上有实惠、在社会上有地位、在政治上有荣誉、在心理上有创业的成就感,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个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八、建立健全高效服务机制。

  要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不添乱、多设路标、少设障碍的要求,积极改进对民营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区领导与30个大户建立联系制度。 区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强化“受理”、“办理”功能,做到“主办负责、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反馈、一次办结”,并负责建立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交流、反馈民营企业所需的各种信息。在该中心挂行政投诉中心牌子,负责处理各种投诉。在街道推行“政务超市”。要建立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和惩处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行政服务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和办事效率的提高,保证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服务到位。由监察、纠风部门牵头,组织民营企业和群众每年对“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和经济杠杆部门进行一次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进一步清理各种行政许可、审批、收费、年审、年检和行政检查,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进一步理顺对民营企业的宏观管理体制,由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对民营企业实施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要着手建立民营经济统计制度,以统计部门为主,以街道和有关部门为辅,按照民营经济的特点统一统计口径,定期通报有关数据,进行动态分析,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九、结合区情制定优惠政策。

  对科技型民营企业,实行开发区“二免三减”优惠政策有困难,可采取税后奖励等变通办法执行。真正做到承诺兑现,取信于企业,让更多的科技型企业落户于武昌。创办民营科技型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创办非公司制企业,试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的登记制度,可由工商部门先行颁发营业执照,其它相关手续1年内完善。全面落实市已出台的加快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以街道为主,在社区内实施放心早点、医疗、保健、废品回收等工程,让个体私营经济在我区有突破性发展。对外地投资经营者,税费收取与发达地区基本持平,降低门槛或不设门槛,保持良性循环,让更多的外地客商将资金投放武昌。对都市工业园区的民营企业,要更加完善实行低租金优惠,“零费率”管理等措施,完善奖励扶持政策。

  十、加强工商联、行业协会建设。

  从一定意义上说,有市场经济就一定有行业协会(商会)的存在,因为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承接一些政府做不到、做不好或不便于做的事,而政府只需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为此,要重视和发挥工商联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政府管理民营经济的助手作用,明确区工商联组织推动,在各行业民营企业中尽快成立各种协会(商会),扩大行业协会(商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由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规范同业竞争,协调内外关系,解决矛盾纠纷;开展市场调查,技术培训,交流行业信息;提供商务、技术、管理、融资、会计、法律、质量检验检测等咨询服务;动员全行业共创区域品牌,提升行业形象;举办或参加各种博览会、交易会。提高相关商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参政议政,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区工商联要根据民营企业的需求,积极探索,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按照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定期组织民营经济发展研讨会。同时,适应社会发展,加快建立中介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法律事务、信用评估、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等中介服务,逐步形成多种组织、多种形式的服务格局。

(200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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