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有效性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新形式,它对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怎样有效地开展这一活动,使民主评议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从而达到从严治党的目的,值得重视和研究。
一、讨论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有效性的意义
第一,讨论“有效性”问题,是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需要。今年元月,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全国展开。《意见》中就评议目的作了明确的阐述,并指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防止形式主义”。这就告诉我们,我们不是就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而开展活动,而是要注重效果。“有效性”与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有较大的关联。一方面,我们是为了取得一定的效果,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开展这一活动,建立这一制度的;另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与完善这一制度,没有“有效性”,制度将会成为形式。
第二,讨论“有效性”问题,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实践所提出来的。近年来,全国许多地方基层党组织,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和开展经受“双重考验”教育活动的同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从总体上来说,开展这一活动,对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无疑是有益的。但是,就某个地区,某个基层单位而论,客观上存在差异。如同开展任何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一样,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有效果好的,有效果一般的,有效果差的。为此,我们探讨民主评议党员的“有效性”,旨在促进搞得差的努力赶上,鼓励搞得一般的向先进学习,表彰搞得好的更上一层楼,真正达到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取得开展这一活动的最佳效果。
第三,讨论“有效性”问题,有利于实现整个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马克思主义者是事物的形式与内容,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论者。应当说,只要有党员教育,就有一个党员教育的“有效性”问题。为党的建设研究者把党员教育的有效性作为党员教育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即“必须坚持运用正确的教育和管理方法,讲究教育与管理效果的原则”。① 党的十三大报告也强调:“党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必须改革,克服形式主义,讲求实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党员教育多种基本形式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开展这一活动,非但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而且要尽可能地做到“雷声小,雨点大”。无疑,研究它的有效性,有利于党员教育的科学性,从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
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效果评价
讨论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有效性,必然涉及到用什么尺度衡量、评价某个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效果问题。在这里,我们着重提出并讨论有关的四个问题。
1.总的评价尺度。《意见》中明确地规定了“评议目的”,指出:“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应当说这是评价某个地区,某个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效果的总尺度。
2.综合评价体系。为了便于对某个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效果的具体评价,有关方面根据上述“总的尺度”,设计了一个综合评价体系。这个综合评价体系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党员增强了党性观念和改革意识,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腐败分子得到清除,不合格党员受到妥善处置;(3)建立和健全了党内各项制度;加强了党内监督;(4)党组织加强了党的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5)促进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方针的贯彻执行和经济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我们认为,这个评价体系较为全面、合理,应当作为我们评价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效果的主要依据。
3.自身评价与上级评价。自身评价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评价。这种评价建立在基层党组织或党员对整个评议活动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上级评价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上级党组织的评价。这种评价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前提,主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对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效果评价,应当既有“自身评价”,又有“上级评价”,并将这两种评价结合起来。
4.实施评价应注意的问题。根据一些单位的实践,我们认为,实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效果评价,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其一、无论是“自身评价”还是“上级评价”,都要严格掌握效果评价的尺度,切忌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其二,对效果的评价应当按“综合评价体系”进行全面的评价,而不应当是某一个方面的片面的评价;其三,对效果差的单位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认真而不是敷衍地找出影响效果的原因;其四,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精神,评价后对效果较差的要进行“补课”,促其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如何增强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有效性
1.评议内容要有针对性。首先,评议内容应随着党的中心任务的变化而更新。不同时期的评议内容有所不同,同一时期的各个阶段的评议内容也有所侧重。如当前围绕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方针,应该把党员在治理、整顿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作为具体内容。其次,具体评议标准要因党员的层次而异。《意见》中提出了民主评议党员的“总的要求”和五个方面的内容。但在具体评议每一个党员时,评议标准是有区别的。如对普通党员与领导干部党员的评议要求应当不同。普通党员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八条义务为主要标准,看其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和条件;而领导干部党员既要以党员的八条义务为标准,又要以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条基本条件为标准,既要看其是否合格,又要看其是否称职。再次,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评议内容要有所侧重。《意见》中就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党政机关和大中型企业评议党员干部,要把顾全大局、清正廉洁、严守法纪作为重要内容。”
2.评议的方法要有科学性。讲求评议方法的科学性,应注意抓好几个结合:一是学习与教育相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以提高党员素质为立足点,对党员进行正面教育,寓教于评,评中有教。评议前,除了组织党员重新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外, 要同党员标准教育,形势教育,清正廉洁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二是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我评价是开展民主评议的基础,民主评议是自我评价的补充。自评促使党员认真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以诚相见,则有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之功效,帮助党员“有过改之,未萌则戒之”。两种方法交叉使用,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三是定性评议与定量测评相结合。定性评议是对每个党员的基本素质进行具体分析,划分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类别。定量测评是评议内容具体化,通过《党员测评表》,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进行打分测评。定性定量评议可通过面对面评议,背靠背评议,由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四是民主评议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组织考察是党组织根据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并通过一定形式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促使素质高的党员向更高目标攀登,素质差的党员产生急起直追的紧迫感。五是表彰与处理相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方面要大力宣扬、表彰模范作用突出的优秀党员,发扬党内的积极因素;另一方面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内的腐败分子,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三不党员”,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3.组织领导要有严密性。组织领导的严密性是提高评议活动有效性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应该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活动,精心组织力量,加强有效性领导。(1)作好组织准备。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必须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有较强的战斗力。因此对软、散、弱的领导班子,要先调整、整顿好,避免仓促从事。开展评议活动前,党组织要摸清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2)注意分类指导。提高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有效性,要坚持实事求是,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评议的方式不搞千篇一律;活动的进度不能搞一刀切;组织处置不要下指标,定比例。(3)统一协调力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组织、纪检、宣传等部门,既要集中一定的力量,专门抓好这项工作,又要有明确分工。宣传部门应侧重抓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纪检部门要抓好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处置工作;其它有关部门协助配合,使民主评议活动扎扎实实开展。
【注】
本文为作者与宋丽萍合写。
①《新时期的党员教育与管理》第72页。
(198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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