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用生产力标准评价组织工作
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在从严治党、深化改革中负有重要的责任。就具体的组织部门而论,用什么标准来评价这个部门的工作?这是社会实践向人们提出的一个严肃的问题。生产力标准为评价组织工作提供了客观的、科学的标准。
一、评价的意义
首先,生产力标准是评价组织工作的根本标准。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只有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的最主要最根本的利益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①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十三大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标准的理论作了新的发展。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生产力已经成为直接的中心任务。”并强调:“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这里,提出将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标准”,用来“检验一切工作”。这个“一切工作”,理所当然应该包括党的一切工作,包括党的组织工作。既然生产力标准是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那么,生产力标准也是评价组织工作的根本标准。所谓根本标准,是管总的标准。它并没有排斥评价具体社会领域及工作的具体标准。对组织工作的评价而言,是把对组织工作的评价放到社会评价这个大系统中去,把对组织工作的评价放到社会评价大系统中,就使这种评价有了相当的高度。
其次,生产力标准是评价组织工作的客观标准。用什么标准评价组织工作,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是没有解决好的。人们评价某个组织部门工作的标准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如单凭提拔干部的数量或发展党员的数量来估价组织工作;单凭组织部门的某项工作来评价组织部门的整体工作;单凭某个上级领导人对组织部门的印象来衡量组织工作;单凭几个干部和党员的议论来评判组织工作;单凭某个组织部门负责人的“自我感觉”来认识组织工作,等等。平心而论,以这类标准来评价组织工作,或带有片面性,或带有情感因素,都不尽客观,最为客观的标准应当是生产力标准。它能使人们的认识趋向统一,从而有一个共通的客观的尺度。有了共通的客观的尺度,能消除人们对组织工作评价的片面性和情感因素。
再次,生产力标准是促进组织工作改革的科学标准。改革和发展组织工作,是组织部门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重大任务。然而,在什么思想指导下制定组织工作的各项改革措施,以什么标准检验组织工作的改革措施,这是要认真解决的。还是生产力标准为我们提供了指导和检验组织工作改革的尺度。根据生产力标准,“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违反科学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② 因而,我们在制定组织工作的改革措施时,就要以生产力标准为指导,使制定出来的措施,能直接和间接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某项改革措施出台后,我们又要以生产力标准为尺子,检验这项措施是否真正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只有这样,组织工作才能得到改革和发展,组织工作才能在促进社会进步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二、评价的尺度
要用生产力标准评价组织工作,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具体以什么为尺度或以什么角度来衡量呢?
我们知道,评价整个社会进步的标准是生产力状况。那么,这个“生产力状况”又包含什么呢?主要有两方面:“物”的状况和“人”的状况。“物”的状况,是看物质资料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的高低;“人”的状况,是看劳动者的素质高低及其发挥的程度。这样,我们用生产力标准评价某个社会领域及工作,就应该具体地从“物”的状况和“人”的状况去评价。某个社会领域及工作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是否直接的角度看,实际上有两种情形,即直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的情形和间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的情形。党的组织工作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有这两种情形。这就使我们评价组织工作有了两种具体的尺度。
其一,直接评价尺度。主要看作为劳动者的干部和党员的素质的高低及其发挥程度。生产力的中心和主体是人。人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生产工具的掌握者,科学技术的发明者,劳动对象的开发者。人是最为伟大的生产力。忽略了人本身的发展这一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就没有后劲,就会处于落后的状态。从党的组织部门的工作对象看,主要是干部、党员。而他们是建设事业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力量。组织部门的任务,就是要通过自己有成效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党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从而使他们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能和智慧,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因此,我们用生产力标准评价组织工作,就是要看干部、党员素质的高低和发挥程度。
其二,间接评价尺度。主要看物质资料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的高低,这就包括,物质资料丰富的程度、劳动生产率的水平、生产社会化的状况、经济发展的速度等等。为什么把这些作为组织工作的间接评价尺度呢?因为,物质资料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是直接由组织部门的具体工作及措施带来的,而是通过组织部门的具体工作及措施、调动和发挥干部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带来的。因此,组织工作对于物质资料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能起间接的促进作用。因而,用生产力标准衡量组织工作,在物质资料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上只能是间接的。然而在以往对组织工作的评价中,常常有忽视对物质资料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的评价的问题。这应该引起我们足够注意。
需要强调的是,在组织工作的具体评价活动中,直接评价尺度和间接评价尺度两者都不可偏废。直接评价尺度和间接评价尺度,两者共存于一统一体中,构成组织工作具体评价的尺度系统。只有将这两种尺度结合起来使用,对组织工作的评价才能客观、全面。
三、评价的内容
用生产力标准从哪几个方面去评价组织工作呢?这是讨论用生产力标准评价组织工作不能不回答的问题。
就目前情况看,我以为,用生产力标准评价组织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评价。
1.指导思想的评价。以往,在整个国家“左”的指导思想的支配下,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以后,党的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也随之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然而,在具体的组织部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是否真正树牢了,客观上是存在程度上的差异的。尤其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政治体制改革正在全面展开的新形势下,组织工作要不断增强改革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如不断牢固树立组织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观念;愈要改革开放,愈要加强党的建设的观念;用生产力标准考察、识别干部的观念;选拔干部要提高开放透明程度和群众参与程度的观念,等等。因此,看某个组织部门的工作,首先要看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不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发展生产力服务。这是从根本上评价组织工作。
2.改革措施的评价。评价组织工作,在当前,很大程度上要评价组织部门的改革措施。而组织部门的改革措施,要用生产力标准这个“评判官”来作出正确的评判。比如,组织部门的某项措施能否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项改革措施在多大程度上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个组织部门有多少措施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等等。因而,对组织部门改革措施的评价,包括单项措施的评价和整体措施的评价。用生产力标准来评价,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措施就坚持,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就革除,以求得采取更有效的改革措施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
3.工作方式的评价。组织部门的工作方式是指组织部门工作的方法和形式。随着形势的发展,要求组织部门的工作方式从主要依靠经验向主要依靠科学方向转化,即从“经验型”向“科学型”方向转化。过去,组织部门的工作方式比较落后,采用的是手工业方式,带有很大的封闭性。近几年,组织部门的工作方式有了一些变化,但目前仍然处于一种新与旧的工作方式并存的状况,即既在尝试某些新的工作方式,又在沿袭某些旧的工作方式。这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要与改革开放的大环境相适应,组织工作的工作方式也要改革和开放。现在将竞争机制引入干部选拔,试行公开选拔干部;在开展经受“双重考验”教育活动中,用“党员测评表”方法考评党员,等等,都是组织部门的工作增强开放透明程度和群众参与程度的结果。在这方面,组织部门的工作方式还放得不够,放得不开,还须继续努力。
4.工作结果的评价。马克思主义者是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者。对组织工作的评价,最终离不开对工作结果的评价。这即是说,看一个组织部门的工作,不光要看这个部门做了哪些工作,而且要看做了工作后怎么样。而对工作结果的评价,仍然要坚持生产力标准。只有用生产力标准评价组织工作的效果,才能总结成绩与找出不足,才能审时度势,认清改革的方向,继续前进。
应当说,对一个具体组织部门工作的评价,不是单一的或孤立性的评价,而是全面的综合性的评价,即包括指导思想的评价、改革措施的评价、工作方式的评价和工作结果的评价。
【注】
①列宁:《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
②《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60页。
(1989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