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推进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
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是社区发展上的两项重大任务。它们有各自的内容和要求,但又相互联系,相互交融,统一于社区发展之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为要加快推进社区发展,必须积极推进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合力推进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在于从社区发展全局、整体出发,积极探索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的有机结合,使之同心合力,共同推进,形成活力,协调发展。
一、“合力推进”意识
我们要合力推进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首先要增强“合力推进”意识。
(一)树立大社区建设观
我们可以从社区建设的一般概念入手,获得认识,进而树立大社区建设观。这是“合力推进”的重要认识基础。
所谓社区建设,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将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的新型社区。
需要指出的是,社区建设的一般概念,不等同于政府部门主管的社区建设的概念。两者相比,一般概念意义上的社区建设,为广义的社区建设,它涵盖了党委和政府部门主管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政府部门主管的社区建设,是狭义的社区建设,指的是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从社区建设的一般概念,我们可以得到以下认识:(1)社区建设“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它包括党和政府部门主管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2)党和政府部门对社区建设负有领导责任。社区建设“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社区建设不仅仅是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事。(3)“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是社区建设的重要途径。在社区建设中,必须面向社区,调度力量,整合资源。(4)社区建设的目标,是将社区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新型社区”。通过社区建设,达到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将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的新型社区”的目的。
社区建设的一般概念,给我们的是一个大社区建设观。为此,党和政府有关部门,不论是从事社区党建工作,还是从事社区建设工作,都要树立大社区建设观。要突破管理体制因素的局限,既要立足本职,更要从社区建设、发展的大局出发,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做到将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合力推进,相得益彰,共同发展。
(二)改变“各管一行”的状况
对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在实际活动中,目前较为普遍地存在“各管一行”的现象。实际上,基层的社区党务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的职责、任务虽各有不同,但涉及到具体的工作任务,基本上做到了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各管一行”的现象反而比较明显地存在于社区的上级管理机关。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地方招聘社区工作者时,未考虑应聘者的政治条件,导致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中党员偏少,出现了组建了社区居委会,而社区党组织因党员人数少却不能组建。有的社区即使勉强组建了党组织,合适的党支部书记人选也难以选配。二是从政策上和财政资金上,基本保证了社区工作者的基本生活待遇,而对于不是社区工作者的社区党支部成员,其生活待遇既无政策上的明文规定,也无相应的出资渠道。三是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党建活动阵地建设上,有关职能部门缺乏统一协调,分别制定规划,下拨资金,导致有限的资源和资金未能达到最大效用。四是有的片面地强调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质,而忽略、弱化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五是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视社区为下级单位,挂牌子,摊任务,形成社区做事,自己得益的责权利不统一的不公平局面,牵扯了社区工作者的时间和精力,严重阻碍了社区正常工作的运转。
上述存在的“各管一行”的表现,极不利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社区的发展。有必要从思想认识、政策制定和具体操作上予以纠正和改变。
二、“合力推进”的一般原则
社区作为一种区域性的社会共同体,具有地区性、社会性、自治性的特点。无论社区党建,还是社区建设,都需要适应社区的属性和运行规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形成共同参与的社区氛围和民主有序的社区管理体制。为此,合力推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党的领导原则
十六大报告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是新时期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新要求。社区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组成部分,作为我国基层社会管理和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必须认真落实这个新要求,有力地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在城市社区落到实处,必须通过社区党组织;党要密切联系城市的广大人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社区党组织;党要在城市开展工作和实现中心任务,必须充分地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区党的工作和社区建设工作,只有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才能防止出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现象。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区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的社区建设区别于西方国家社区发展的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建设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保证社区自治性质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的充分实现。
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都要从城市社区的特点出发,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围绕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等积极开展工作,打牢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依法自治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这是我国宪法和法律对社区的自治性质和自治内容的明确规定。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所有工作的开展,必须遵循、保证社区自治性质及内容的贯彻和发挥。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工作原则。
从社区自治的内涵来看,社区自治一般必须具备相关前提条件。一是相对独立的市民居住地域;二是以具有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市民为主体;三是国家宪法确认社区自治的地位。据此,我们可以把握社区自治的基本含义。社区自治,即社区市民在国家宪法规定的自治事务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独立自主地作出判断和如何作为的决定。政府组织对社区的介入,必须遵循依法自治原则,采取指导的方式,而不是行政指挥,强迫、命令。
把扩大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一个重要新思想。社区作为城市的基层自治组织,要充分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同时,社区自治与坚持党的领导的统一也是一条基本的原则。社区依法自治,要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保证人民民主的方向和健康发展。社区党组织,要把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作为改进领导方式和方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根本途径,切实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三)服务群众原则
从社区的一般定义来看,社区一般指城市中居住在某一个地域,由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的社会共同体。其显著特征是居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参与性和自主性。社区群众既是社区的主体,又是社区一切工作的客体,二者具有同一性。
从社区当前承担的任务和所处的地位来看,随着改革的深入,原来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服务、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功能逐渐分离出来,很多事情需要由社区来做。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机构在社区落户,离退休人员、待业人员、外地务工人员大量进入社区,社区成了各类矛盾反映比较敏感的汇集地。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只有紧密地依靠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困难,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才能不断巩固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地位,得到城市广大群众的拥护。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高度重视社区党的建设,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这不仅是对社区党建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同时也是社区建设工作必须遵循的总体要求。
(四)整合资源原则
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内各单位、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是推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内各类组织,以“共同目标、共同需求、共同利益”为纽带,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围绕“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的社区事务,通过社区资源的优化组合,充分发挥社区内现有各种设施的功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设施的投入,节约成本,实现党建共抓、社区共建、资源共享、文明共创。
三、社区党建与社区建设的合力推进
社区建设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方向,是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需要,是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同时又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实现党在城市社区的政治领导,巩固党在城市基层中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需要通过社区建设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来赢得民心;而社区建设的发展和效能的体现,要依靠社区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和社区内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来取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进行系统思考,以最小的成本获得二者最大的效益。
(一)强化社区意识——合力推进的基础
社区意识是推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基础和前提。新形势下的社区,其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三层含义:一是区域性。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是针对原居委会规模过小,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从历史渊源、居民认同程度、方便管理等多个角度出发,对管辖的地域,规模和组织结构进行适当调整。社区划分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地缘型,以主要街巷、道路为界,一块一块比较完善;另一种是单元型,一个封闭的很完整的小区;第三种是单位型,一个单位所形成的社区。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到2000户左右。(2)社区成员的广泛性。包括地理位置和居住在社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人员。社区成员不再简单地以是否具有行政或党组织隶属关系为划分标准,也不再以单位的所有制性质或公民个人的政治身份,户籍关系为划分标准,只要是社区内的法人和自然人,都毫不例外地成为社区成员。(3)共同体。社区成员在同一区域活动,众多个体利益汇集产生了某些共同利益,共同需要,从而形成利益共同体,这些共同利益需要依托社区组织的运作来实现。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就是在这个区域范围内进行。
把握了社区的基本特征,强化社区意识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从组织建设入手。加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的建设,建立、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议事会。在法律、法规赋予的这些社区基本组织机构的职权范围内,让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实现社区意识的增强。
二是从联系载体入手。通过建立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等组织载体,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吸纳社区内各类组织参加,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社区事务,共同解决社区问题,既明确社区内组织的主体地位,又可以调动社区内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同时还能够借助组织作用,督促社区内组织的内部成员增强社区意识,参与社区活动。
三是从活动内容入手。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不应再仅仅局限于权力对应和关系所属,而应面向社区,面向社区所有组织和全体成员,以社区的整体发展为目标,以社区成员的共同需求、共同利益为纽带,设计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使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在利益满足中提高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
(二)拓展社区服务——合力推进的主题
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永恒主题。社区服务既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城市基层管理的组成部分,既是从微观方面探索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更是从宏观方面搞好城市社区建设与加强城市基层管理的重要途径。目前,社区服务的思想是十分明确的,并且在实践中也得到了一以贯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社区是我家”等理念和习惯用语都是对社区服务本质的概括和思想的提炼。
合力推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社区服务为主题,以给居民带来利益和实惠为目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拓展社区服务主要要处理好几下三个关系。
一是政府推动与资源共享的关系。我国的社区服务,是由政府倡导并强力推进的,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行为。各级党和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加速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社区服务的起步阶段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行政性的社区服务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中一个主要弊端是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因此,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围绕服务群众开展社区服务,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建立的组织载体的优势,确立“不求所属,但求所用”的工作思路,实现社区内服务设施、资源的共享共用,而不至于出现政府出资建新设施,原有的设施闲置浪费的情况。
二是营利性与福利性的关系。社区服务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要想在市场中求生存、促发展,除了依托各级党和政府制订的推进社区服务的政策外,更为重要的是市场机制的引入,实现由政府包办向政府为主,多方参与的市场化经营转变,积极引导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既可以用闲置资产参与,也可以用经济援助、人力合作的方式参与,开办面向社会的各种服务项目,实行营利性有偿或低偿服务。但与此同时,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必须考虑到社区内的弱势群体的需要,通过必要的组织行为,使这些营利性的社区服务向弱势群体提供福利性服务,从而使所有的社区居民享受到社区服务的切实利益。
三是党员志愿服务与居民互助服务的关系。居民间的互助服务是反映一个社区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但目前的居民互助服务尚处浅层,缺少人与人的深度关怀和持久力。对此,社区党组织有必要发挥社区内党员的作用,强调社区党员的社区意识的基础上,更要强调党员的宗旨意识,通过党员的志愿服务、个体行为带动居民互助群体行为的成长。如我市开展的社区“吴天祥小组”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党员责任区活动,都是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党员在社区服务中典型作用的发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三)突出文明创建——合力推进的驱动
社区文明创建是社区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发展就是通过社区的全面建设,来改善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设施环境,特别是人际关系、社会风气等状况,以促进社区的全面协调发展。这就决定了社区的发展不但强调物质环境的改观,更突出了对人文环境的关注。社区文明创建既定的内涵决定了其外延的丰富性,一般来说它,包括社区教育、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安全等诸多方面,并且各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互为补充,它们共同构成了社区文明创建的基础。
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在加强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中,必须明确自身的领导地位和组织作用。一是围绕社区环境整洁优美的要求,组织、发动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整治、创新活动,把党组织的引导和社区组织的志愿参与相结合,把党员的志愿服务与居民的自我保洁相结合,大力倡导、培养“社区是我家,洁静靠大家”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维护社区整体环境的氛围。二是围绕治安秩序安定安全的要求,建立以社区警务室为中心,社区安保队为主体,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治安网络。三是围绕服务网络便民利民的要求,运用市场化机制,引进多种层次的社区服务投资主体,开发利用社区内部门资源,创办各种社区服务设施和项目,满足社区居民的普遍需要。四是围绕人际关系团结和谐的要求,开展爱党、爱国、爱社区的教育,发动社区组织和社区群众,开展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通过评选“文明市民”、“五好家庭”等活动,大力弘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等家庭生活基本理念和道德准则,使社区居民在遵守个人基本道德准则的基础上,主动投身于社区建设之中,将个人利益、家庭利益与社区整体利益有机结合,融为一体。
(2003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