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新进程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与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最相符的制度。我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民主集中制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党的十六大报告就“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作出专门论述。这是对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民主集中制提出的新要求。当前民主集中制建设,必须坚决贯彻十六大精神,适应新的形势,按照新的思路,采取新的举措,推进新的进程。

  一、民主集中制建设必须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事业的兴衰成败。目前,民主集中制建设面临新形势、新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面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中央领导集体实现新老交替以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民主集中制建设只有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才能有效地发挥其重要功能,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坚持”和“健全”。

  (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需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在组织制度上的创造性运用,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充分调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集中全党正确的意见,团结一致地为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党成立以来和执政以来的经验教训说明,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只有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人类社会已经进入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我们党正面临着巨大的历史性新考验。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正在进行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党肩负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就是要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要通过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克服和化解不利因素,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新问题。依靠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努力奋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既定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二)中央领导集体实现新老交替,给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逐步实现了党的干部队伍历史性、整体性新老交替。党的十六大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站在时代发展的潮头,为了党的事业的继往开来,以共产党员的宽阔胸怀和高风亮节实现了中央领导集体的新老交替。在中央领导集体新老交替的关键时期,全党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至为重要的政治保证。党的十四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制度,使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中央的这个要求,现在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核心要求,牢固做到全党服从中央,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顾全大局,统一意志,维护社会的稳定,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经济发展环境。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大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四个一定要”的总要求、始终成为两个“先锋队”、“一个领导核心”、“三个代表”的总目标和六大任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重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目的在于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有赖于通过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集中全党的智慧,凝聚全党的创造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赖于通过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的纪律,纯洁党的肌体。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努力形成在党委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党建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

  二、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是充分发扬民主。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师范和带动作用。”因此,发扬党内民主,是充分发挥全党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发展党内民主,要进行制度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我们党能够在八十多年的历程中经受风雨,永葆生机和活力,关键一条就是我们党历来注重创新,善于创新。制度创新之所以重要,是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民主集中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取得了成功经验。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思想为民主集中制”,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最早对民主集中制的表述。此后,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结合不同的革命历史时期的特点,对民主集中制从内容到形式上均予以了创新和发展。特别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从理论创新与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出发,对民主集中制进行了深刻思考和发展创新,形成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16字方针,作出了若干重要规定。今天,在历史发展的新时期,更需要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对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进行有益探索,大力创新,以利达到维护党的集体统一,凝聚全国人民建设热情和创造力的根本目的。

  (二)发展党内民主,要确立新的思路。“发展要有新思路”。党内民主的发展也要有新思路。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这为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新的基本思路。党内民主的实质和关键,是少数服从多数,是在正确集中的指导下,广大党员和党组织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发展党内民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原则,涉及到党内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发展党内民主,党组织要重视听取党员的意见,上级党组织要重视听取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形成民主讨论、集思广益、求真务实的风气;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把党的精神及时传达给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各方面的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凝聚力量,形成合力。

  (三)发展党内民主,要实施新的举措。党的十六大以改革体制机制为切入点,提出了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选举制度等一系列加强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新的举措。其目的在于发展党内民主,促进党的科学决策,加强党内监督,并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导向,积极推进人民民主的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是对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有益尝试,可以更好地提高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发挥党员代表参与决策、实施监督的作用,从而使党内民主得到更好的发展。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关键在于坚持16字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发挥党的全委会作用,可以在目前已经逐步推广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委会无记名票决制等工作基础上,使其充分履行参与决策、实施监督的职能。对于发展人民民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扬良好的党内民主作风,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念,以个人带动群体,以局部带动整体,以积极的党内民主风气,有力推进人民民主的健康发展。

  三、维护中央权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

  江泽民同志指出:“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的权威,是极端重要的。”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建设的头等大事,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这也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目的和最高目标。

  (一)全党全国必须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先进性,社会主义中国之所以能够始终坚如磐石,关键在于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全党全国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形成了具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的团结战斗的整体。我们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我们党有6600多万党员、350多万个基层组织,我们正在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而艰巨的事业。这一切,都需要全党和全国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所从事的工作,都是我们党的事业的组成部分。只有时刻胸怀大局,将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与党的事业大局联系起来,认清自己的方位,明确工作目标,这样才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正确处理好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摈弃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牢固树立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根本利益第一的思想。

  (二)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必须维护中央的权威,尤其是面对中央领导集体实现新老交替的新形势,必须树立和维护中央的绝对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以坚强的党性和铁的纪律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

  (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我们党是由革命纪律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如果没有党的纪律的约束,听任党员自行其是,听任各级党组织各为其政,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不能保持先进性,更不可能完成党的任务和历史使命。毛泽东同志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和铁的纪律的高度统一,具有普遍的强制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无条件、不折不扣地认真遵守,不论是谁违反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纪律的制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站在讲政治、受纪律的高度,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坚决反对任何自由主义和分散主义的行为和倾向。

   (200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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